评析广告是专业性非常强的研判活动。这决定了广告作品评析的主体必将是营销传播界的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
广告人应该是最主要的评析者。一方面他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他们本身就是广告的创作者,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一则广告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也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广告作品背后的策略意图。
虽然广告主有可能不直接创作广告,但他们却对广告握有生杀大权。他们对广告背后的商业意图、实际效果最有发言权。即使一张传单,其背后也必有广告主的商业意图和传播理由。
另外,营销传播界的专家学者也往往以个案或专题的形式,预判广告效果,分析传播策略,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专业性。
综上,广告作品评析的主体主要是广告人、广告主、营销传播界的专家学者等,但核心主体应是广告人。评析广告应该成为广告人的日常必修课和一种专业能力。
日常生活中,之所以很多人把“广告作品评析”与“广告作品赏析”混为一谈,就是因为没有把评析广告上升为一种专业能力去看待。其危害就是,有时广告创意美轮美奂,或者制造出“刷屏级”的营销事件,实际效果却惨不忍睹。更要命的是,当事人(广告主和广告人)可能还在举杯欢庆。
为了广告人的荣誉,作为广告人,有必要吹毛求疵,只有在一次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广告评析中,才能提升和展现自己的专业价值。
广告人的尊严,只能从持续提供有效广告的服务中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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