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达格玛法则的GRR广告评析法-创视优品

基于达格玛法则的GRR广告评析法

  •   熟悉的未必真懂。评析广告也是如此。现在随便拿出一则影视广告,让你看两遍之后去评价它,你该如何评价呢?
      你可以描述广告的创意亮点和表现思路,可以就广告背后的伦理道德问题发表意见,可以就广告效果做出个人判断,也可以就广告成败给出预判。
      但问题是,你的逻辑起点是什么?评判标准是什么?评判角度有哪些?评判的客观性有多强?有多少个人情感体验和经验偏见在里面?
      若深入研究就会发现,评析广告作品并非易事,一不小心就会犯一些低级错误,正如前文总结的四种情形。
      很显然,当我们评价一则广告好或不好、具体效果如何、成功或失败时,必然涉及评判的基本原则和逻辑起点。
      在GRR广告评析法中,评析广告所依据的法则是达格玛(DAGMAR)法则。
      达格玛法则是Defining Advertising Goals for Measured Advertising Results(意思是“为测量广告效果而设定广告目标”,也有人译为“制定广告目标以测量广告效果”)的每个单词首字母缩写后的音译。
      达格玛法则由美国广告学家R.H.柯利(Russel.H.Colley)于1961年提出,又称柯利法则,是目前广告界认可度最高的广告效果评判法则之一。该法则为客观评定广告效果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测定依据,不过也有局限性,那就是该法则侧重于判断广告的心理效果。
      GRR广告评析法就是遵循达格玛法则,按照“目标推定—效果判断—成因分析”的内在逻辑,以流程化、结构化的方式评析一则广告的方法。
      所以,评析一则广告时,需要从目标推定到效果判断,再到成因分析,GRR广告评析法遵循着严密的评析逻辑(见图2-2)。


    图2-2 GRR广告评析逻辑图


      GRR广告评析法的逻辑起点是:若广告的最终效果达到了预设目标,就可以说这则广告是成功的;若没有达到,就可以说这则广告或这次广告活动是有问题的,或者失败的。遵循这个思路,再去探究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这个方法的好处是,一旦掌握了这套分析逻辑,就不会被每则广告的具体问题所迷惑和困扰。所有广告都可以套用GRR广告评析逻辑,分步分层逐一解析,既能抓住要害,又可以避免以偏概全或顾此失彼,加之采用必要的微调研方法,就可以确保广告评析尽可能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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