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朋友私信给我,希望我能分享一些市场营销的技巧和方法。这个问题我想过很久了,我曾自问:你真的牛×到可以给人讲方法和技巧了吗?
很惭愧,我觉得精通各种营销技巧并且实践经验比我多的人比比皆是,而在这个时代,网络上几乎可以会找到任何你想要的方法。那我又何必分享呢?
所以,我想讲一些更根本的问题,也许能帮大家在思考和执行项目的时候有所依据。
我在讲文案写作的课程时,曾经给学员讲过一个取名字的规则,比如一个产品或者品牌名字最好是两到三个字,因为这样最好记也最好读。比如耐克,比如腾讯,比如麦当劳,这些都是两三个字的代表,甚至四个字的名字,消费者会自动把它简化,比如我们都叫阿迪达斯作“阿迪”,聚美优品被简化成“聚美”,阿里巴巴被简化成“阿里”。
那么,在取名字的规则中,两到三个字就是一种教给你的规则或者方法。但是,请注意,这只是一种通常情况下的法则,它一定会有例外。比如台湾有一个方便面品牌叫“张君雅小妹妹”,它甚至用了六个字,超额一倍还多。但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因为很有传播性。试想,当你第一次吃了一个张君雅小妹妹的方便面以后,你是不是很有分享给朋友的冲动?
那这背后就引出了一个取名字的最本质的原则:降低传播成本。我们做一个品牌,不管是设计标识还是想广告语,还是取名字,都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传播这个品牌,也就是降低传播成本(参见《华与华方法》)。
所以最后取名字的所有规则,都会被“降低传播成本”这一条规则统协。
吴 思先生在他的著作《血酬定律》中也曾经提过一个元规则的概念,他在描述中国历史上的社会规则和政治时,提出血酬定律,但在血酬定律之上还有一条元规则叫作“暴力最强者说了算”。
所以我们在做事时,就要找到做这件事最根本的法则。比如你希望孩子将来幸福,那就不一定非要让他上大学,而是让他成为一个独立思考、有生活能力的人。比如定战略,可能有很多种可供参考的企业战略,但最本质的法则其实是企业能够以最经济的方式获得发展。
比如有人说我要去开花店,那你要明白,你是喜欢开花店还是喜欢赚钱?如果你就是喜欢花,那开花店是个好选择,但如果你本质上喜欢的是赚钱,也许开花店并不是最好的途径。
比如有人说要去旅游,以寻求内心的平静。那其实旅游只是一种形式和方法,你真正寻求的是内心的宁静。比如你要追求一个姑娘,你究竟是为了跟她上床还是想获得幸福,这是两个很本质的问题,也就决定了你采用的方法。
做任何事情的时候,你要明白它的本质是什么,那你就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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